并购重组业务

并购重组业务分为以下几大类:

(一)“重组融资业务”:即指与标的企业或第三方机构达成重组协议、购买标的企业的债权/股权/物权,标的企业或第三方机构按照约定偿还本息,或以约定的方式远期回购标的企业的债权/股权/物权。

(二)“债转股业务”:即指根据《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》及其附件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转股权的指导意见》,为银行债权人的债转股业务提供实施机构的角色。此外,与银行成立合资公司来承担银行债转股业务实施机构的角色。

(三)“上市公司相关业务”:即指以上市公司作为业务合作方,在上市公司以及上市股东发生短期流动性风险和重组需要时,积极开展对困境上市公司融资、资产并购、定向增发、股票质押融资、结构化配资等业务。

——专注于具有一定核心资产和重组意愿的困境企业,立足于时间换空间,试图通过盘活困境企业资产、提升企业信用水平等多种方式化解存量债务危机。对陷入债务困境的企业综合运用注资、剥离、新增融资、债转股、引入战略合作方等多种债务重组工具,改善困境企业的经营状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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